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人选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调整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组织开展新一届评审专家的推荐和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综合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其中,推荐为正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的,需获得质量技术基础专业(包括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任职5年以上;推荐为中级和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的,需取得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任职5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任职3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
(四)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职责和义务
(一)受邀参加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职称评审会议并对参评人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为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对所知悉的工作决策事项及资料履行保密义务。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中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正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各5名。
四、提交材料
1.《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推荐表》
2.《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人选信息一览表》
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科研奖项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单位做好推荐工作,并由各单位审核汇总相关申报材料,完整填写《专家推荐表》、《专家库成员人选信息一览表》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提交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梅傲怡,电话:87676188,邮箱:meiaoyi@cjlu.edu.cn,地址:明德南楼A405-1办公室。
人事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