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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浙江省师德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2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师德楷模评选的通知》(浙教厅函〔2023〕149号),为做好浙江省师德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省师德楷模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在职教师。其中,已经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曾经获得过该奖项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部)限推荐1人,我校最多可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家长的公认。
    (2)浙江省师德楷模评选对象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符合新时代发展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守教学一线,为人师表,能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其中,高等学校评选对象需治学严谨,教风端正,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学与科研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成果突出。
四、推荐要求
  (1)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对近5年来查实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和存在非常规流动情况的教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2)发挥评选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教育教学一线教师,突出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
  (3)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做好推荐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突出公认度、先进性和典型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
五、材料报送
    请申报教师本人于8月13日前填写浙江省师德楷模候选人推荐表,经所在学院(部)审核后,将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人事处,后续将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再实行线上申报和推荐。

联系人:梅傲怡,电话:87676188,邮箱:meiaoyi@cjlu.edu.cn,地址:明德南楼405-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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