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决策部署,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强化博士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4〕68号),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时间不超过18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申请截止时间计算);
(二)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申请项目已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博士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系统)中备案,项目选题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领域和方向,具有创造性、前瞻性和应用价值。
对涉及重大创新平台、“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等领域的申请项目择优重点资助,对企业一线和山区海岛县在站博士后的申请项目予以倾斜。已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不再重复资助。
二、资助标准
特别资助每项15万元,一等资助每项8万元,二等资助每项5万元。
三、申请方式及要求
博士后研究人员于6月20日前,登录博士后管理系统(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page6/index.jsp)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与原件的一致性。
联系人:方丹琪,电话:87676314,地址:明德南楼410办公室。
人事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