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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4    点击数:

为更好组织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国家特支计划”)(附件1,供参阅),进一步整合高校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国家特支计划”申报人选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我校摸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在省内工作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或相当于)高级职称;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重点推荐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科研立项或拥有(主持或参与相应)的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人才。

4、青年拔尖人才要求申报当年未满35周岁,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二、其他有关事项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共分3大类,分别为“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其中“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又具体分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各类人才申报的具体标准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组发〔2012〕12号)(见附件1)。

2、调查摸底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尊重科学、鼓励创新,做到应推尽推、不留盲点。

3、各学院调查摸底后,填写《浙江省国内高层次人才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2),经单位推荐,于2012年9月19日前将推荐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人事处,《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rsc@cjlu.edu.cn

联系人:张传亮,电话:86836038,办公室地址:明德南楼408室

省国内高层次人才摸底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2-9-14

电话:+86-571-8767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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