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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专任教师留(访)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关于“浙江省“十二五”期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的要求,到2015年,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专任教师留(访)学3个月及以上比例须达到30%。为了深入贯彻《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精神,扎实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预期指标,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教师的国际化视野,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发展,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专任教师的留(访)学工作,制定2013年专任教师留(访)学计划。现就做好2013年专任教师留(访)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统计专任教师留(访)学信息

出国留(访)学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将为学校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各二级学院应从学校发展大局着眼,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专任教师出国留(访)学的信息统计及计划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准确统计现有的专任教师留(访)学信息,包括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在国外进修访问、培训3个月以上以及正在国外留(访)学专任教师,将具体信息填入《中国计量学院专任教师出国留(访)学信息统计表》(附件1)。

二、科学制定2013年专任教师留(访)学计划

目前,我校教师出国留(访)学的主要途径包括: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浙江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51人才出国进修、省财政专项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国际合作项目出国进修、学科建设资助、自行联系出国研修培训(含博士后)等,形式包括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自2010年以来,我校共有16位老师获得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还有若干老师通过151人才出国进修、国际合作项目资助等途径到国外学习深造。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工作,进一步统计确认已获得资助的2013年度出国计划并督导相关专任教师顺利执行完成,科学制定出本学院2013年专任教师出国留(访)学的计划,并将相关信息填入《中国计量学院专任教师出国留(访)学计划表》(附件2)。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改变观念,充分明确自身的主体地位,积极组织发动教师申报各类出国(境)留学、访问、培训的项目,加大力度使用学科建设、创新团队等师资队伍建设经费资助教师出国留(访)学,提高本单位专任教师留(访)学背景的数量和比例。学校也将加大支持力度,通过省财政专项、专项经费等渠道筹集必要的经费,协助二级学院资助专任教师出国留(访)学。

三、其他事项

请将《中国计量学院专任教师出国留(访)学信息统计表》的纸质文档于11月2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rsc@cjlu.edu.cn

请将《中国计量学院专任教师出国留(访)学计划表》的纸质文档于11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rsc@cjlu.edu.cn

联系电话:86836038;联系人:张传亮

中国计量学院2013年专任教师出国留(访)学计划表.xls.xls

电话:+86-571-8767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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