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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结对导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实施省151人才工程,强化对工程入选人员的培养举措,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在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联办〔2013〕3号),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增补完善了省151人才导师库。现将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结对导师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双向选择、择优遴选、注重实效”的原则,邀请高层次专家担任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通过参与项目研究、学术交流、课题指导、安排顶岗锻炼等多种形式,提升培养人员学术技术水平。

2013年度计划聘请导师50名,每名导师负责指导1—2名培养人员,结对周期为2年。

二、导师库情况

增补完善后的省151人才导师库共有200多名导师,主要是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钱江学者,以及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第一层次人才等。导师库见附件。

三、申请导师指导的培养人员条件

(一)具备科学精神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较强的探索力,虚心好学,勤恳钻研,尊重导师;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学科产业发展前沿,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省151人才工程更高层次培养人员序列;

(三)原则上,申请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担任导师的,应是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含)以上培养人员;申请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钱江学者、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层次人才担任导师的,应为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四、结对程序

(一)培养人员根据自身学术技术发展需要,对照导师库中专家的专业工作情况,可申请1—2名专家担任导师,并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表》(见附件1),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6月26日前将申请人员的《申请表》纸质材料2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另一份由学校填写意见。)以及电子文档报人事处。

(二)经培养人员与专家双向选择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科技创新领域需要,确定50名专家担任培养人员导师,并发文公布,核拨聘用经费。

实施省151人才工程导师制,是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搞好培养人员结对导师工作。

联系电话:86836038 联系人:张传亮 E-mail:zhangchuanliang@cjlu.edu.cn

附件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表.doc

附件二:2013年省151人才导师库人员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3-6-19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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