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4号)精神,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的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4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药学、能源、资源、环境、信息、材料、先进制造、管理、经济、法律。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制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遴选、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个。
四、材料报送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申报材料需一式12份,双面打印装订。
2.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附件3),一式1份.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附件2、3的电子版文件。
3.以上材料请于2013年7月5日报送人事处,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86836038 联系人:张传亮
附件1-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doc
附件2-2013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3-2013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xls
人事处
20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