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现“最美浙江人”评选表彰第四届浙江省道德模范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
2.指导思想:以“发现最美浙江人,争做最美浙江人”为主线,在广大群众中选树培育道德模范,在全省形成讲道德、重道德的良好风尚。
3.评选类别:第四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设以下5类先进模范,全省共表彰30名,每类各表彰6名。
二、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校内推选
1.校内各学院/部门,可向人事处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学校择优向上级推荐1名候选人。
2.推荐表格和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于5月20日14点前上报人事处。联系人:邹进军,电话:87676314,邮箱:zoujinjun@cjlu.edu.cn。
附件材料.rar
人事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