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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赴美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7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与专门人才的培养,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赴美培训的通知》(浙知发〔2015〕18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培训对象

1.省内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中,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与研究的业务骨干和学术带头人;

2.列入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中的高层次人才;

3.各级政府和司法系统中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的业务骨干。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及研究成果,学术应用与研究能力较强;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知识产权工作实践,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六级以上、通过BFT高级考试或组织方的面试考核)。

二、培训内容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包括版权法、专利法、商标和不公平竞争、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实务,包括诉讼程序、条款起草、合同撰写、特许经营和分销、与版权法有关的高级议题;其他新兴相关知识产权领域,包括反垄断、数字版权、创业、生物遗传等;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及国际知识产权发展趋势。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国家:美国

培训时间:30天,拟定于2015年9月-10月出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约10万元,由选派单位和省知识产权局共同资助。

五、推荐要求

1、填写《浙江省知识产权人才赴国(境)外培训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附电子版);

2、提供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摘要、封面及封底复印件,专家推荐函,学历、职称、英语水平证书、省部级荣誉奖励证书等,一式一份(特别注意:需要按A4格式装订成册,标明目录及页码)。

3、各学院/部门推荐人数不限,推荐1人以上的请给出排序(纸质版报告,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4、本次培训团组不超过20人,学校从学院/部门人选中择优向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推荐1人。

5、各学院/部门请于2015年6月25日前报送材料至人事处。

联系人:邹进军,电话:87676314,E-mail:zoujinjun@cjlu.edu.cn

附件1 浙江省知识产权人才赴国(境)外培训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2 填表须知.doc

人事处

2015年6月17日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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