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开展第四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5〕8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及第四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215号),现就第四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见《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条件控制标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实施细则》(附件2)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规定的条件。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附件3)。
(二)组织推荐。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推荐(试行教授委员会的学院由教授委员会审核推荐),并对拟推荐申报人员情况上墙公示。
(三)学校推荐。经学校审议通过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4,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4份(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校原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杰;联系电话:87676133。
电子邮箱:rsc@cjlu.edu.cn
附件材料.rar
人事处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