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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40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校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主要面向在职一线教师,中层干部入选比例不超过25%,校级领导和已经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以及曾获得过同一奖项的不参加。

(二)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坚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

2.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所教学科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5.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4名。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组织有关工作,将优秀教师推荐上来;所推荐人选应强调公认度、先进性和典型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是党员的所在支部必须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同时,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必须及时核实,有问题的不得推荐。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5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1.《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

2.《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3.有关佐证材料;

4.公示情况。

《推荐表》、《一览表》提供纸质1份并附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供纸质1份(第一页为目录,总页码不超过50页,采用散装)。

联系人:张丽媛,电话:87676314,邮箱:zlio@cjlu.edu.cn,地址:明德南楼410办公室。

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docx

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18年5月8日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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