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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8〕5号),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期满综合考评对象 2013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二)中期考评对象 2015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三)年度考评对象 2017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上述人员中,调离浙江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人员,不列入考评范围,由原所在单位对岗位变动等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二、考评方式

考评采取材料考核与实地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考评对象需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gccrc.zjhrss.gov.cn),注册个人账号,填报相关材料。填写无误后导出《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登记表》并打印。

三、报送材料

(一)《浙江151人才工程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

(二)《不列入考评范围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并附情况说明。

(三)参加期满和中期考评对象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

(四)中期考评对象的培养总结与举措。

具体考评内容、考评方式详见《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完成。请于11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各1份报至人事处。

联系人:张丽媛,电话:87676314,邮箱:zlio@cjlu.edu.cn,地址:明德楼A410室。

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不列入考评范围人员情况汇总表

3.《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4.省151考评人员名单

5.综合考评登记表(供参考)

人事处

2018年10月31日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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