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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选派“质检特色师资”第二批培养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质检特色师资培养工作,我校拟于2019年选派第二批骨干教师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交流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名额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重点向省一流学科倾斜。选派人数21人左右,其中,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15人左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2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人。

二、选派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科研和团队协作能力,身心健康;

(二)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一年;

(三)接收单位具体要求:

1.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要面向经济、标准化、信息化、质量管理等相关专业;

2.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按以下专业顺序优先选派)1.分析化学;2.生物技术;3.卫生检验与检疫;4.纳米材料合成与表征;5.化学和生物污染物安全。

3.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博士学位,特种设备、检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或从事检测监测设备设计与研制工作(有基于光纤传感器的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开发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选派人员待遇

(一)派出期间,不转移户口和工资关系,仍为学校正式教职工,人事关系保留在原部门,保留所任职务和编制。

(二)派出期间,全职在接收单位工作,不参加学院考核,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三)派出期间的住宿与工作餐由学校与接收单位统一解决,并给予生活补贴3000元/月,提供2次北京往返杭州差旅费报销。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填写《中国计量大学质检特色师资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二)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拟定选派培养人选;

(三)各学院(部、中心)填写《中国计量大学质检特色师资培养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1月8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报人事处。

(四)学校结合各学院(部、中心)推荐情况以及接收单位具体需求,确定最终选派人选。

五、管理及考核

(一)派出期限一年左右(预计为2019年3月-2020年1月),如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派出后一个月内提交工作计划,期满后,提交《中国计量大学特色师资培养人员考核表》。

联系人:毛民,明德南楼A410室,电话:86836038,邮箱:rsc@cjlu.edu.cn

人事处

2018年12月27日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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