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妇联《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妇〔2019〕2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上报2018年度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浙江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的女性教职工和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根据《中国计量大学三八红旗手评选办法》(中量大〔2018〕143号)文件的规定,我校推荐的省级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必须从校级“三八红旗手”中产生。
二、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推荐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员工占该单位员工总数的60%以上。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奋斗,甘于奉献。
4.积极投身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在“两新”经济、深化改革等重点领域,引领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在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权益、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等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成绩优异,为更好地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5.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相应荣誉称号。
6.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副厅局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副厅局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参评省三八红旗集体。县以上(含县级)妇联组织不参评。
三、推荐名额
校内各单位可推荐1名(个)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学校向教育厅的推荐名额为1名(个)。
四、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填写《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见附件)、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于1月16日前报人事处2份;所有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毛民,电话:86836038,邮箱:rsc@cjlu.edu.cn,地址:明德楼A410办公室。
人事处 校工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