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人事通知  >   正文

人事处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9〕2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校开展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校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任教时间满一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教学工作人员。

二、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见附件1。

三、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按照提示流程逐步操作进行申报。系统开放时间限制在4月10日至4月24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点设在学校人事处,安排在5月2日至5月11日之间每个工作日进行,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测试(思政专业教师及辅导员统一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相关工作另行部署,所需表格见附件4、附件5。

4.学校召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并将会议审议结果报教育厅批准。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与现场确认均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操作,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

2.近期不便进行体检的人员,可选择参加后续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费用自理。

3.进校后未承担理论课教学或教学时长达不到要求的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理论课教学不包含实践课)。教学工作时长的认定以教务系统为准。

4.任教学科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点选系统中提供的二级学科。

5.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请参阅附件6。

联系人:张丽媛,电话:87676314,邮箱:zlio@cjlu.edu.cn,现场确认地点:明德楼A410办公室。

人事处

2019年3月27日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Copyright©2012 中国计量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