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49号)及《浙江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9〕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重点
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以及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重点领域,聚焦高精尖缺人才、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领域、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推荐程序,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要素,杜绝“四唯”严把人选质量;重点考虑推荐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三、推荐数量
今年我省向人社部的推荐指标为16名,我校推荐指标不超过2名。
四、材料要求
请有关单位于4月8日前将《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纸质一份、电子)报至人事处。
联系人:张丽媛,电话:87676314,地址:明德楼A410办公室。
人事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