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中量大〔2022〕39号)(http://oa.cjlu.edu.cn:8097/docshow.jsp?id=26140)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项工作,特提醒如下:
一、报备范围
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在校外担任的兼职均需要按规定进行报备。主要包括学术兼职、社会兼职、企业兼职(含创办企业)等类型,学校委派的各项兼职活动不需要报备。
特别提醒:各类专家库和评审专家也属于兼职需要进行报备,由学校推荐的专家不需要报备。
二、审批程序
1.取酬性兼职: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集体审议同意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处审批,并经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其中,教职工在具有国(境)外背景的机构兼职,须经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涉密人员兼职须经保密办公室审批,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的企业兼职须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
特别提醒:教职工如计划创办企业或在企业担任法人、董事、顾问、技术总监等职务的,一定要在事前进行兼职报备,审批同意后才可实施。
担任评审专家因评审工作领取的劳务报酬(非职务津贴或报酬)不属于取酬性兼职。
2.公益性和不取酬性兼职: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处备案。
3.临时性或一次性取酬兼职,无需申报。
4. 办理流程:兼职报备可以在校务网“办事大厅—教职工兼职申请”中办理,取酬性兼职还需要提交所在单位的公示材料。
三、其他
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重视教职工校外兼职报备工作,将学校相关政策宣贯到位,并认真做好自查,同时提醒教职工及时完成校外兼职报备。
教职工如有疑义可咨询人事处,联系人:黄维, 联系电话:87676188。
人事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