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校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任教时间满一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教学工作人员。
二、认定条件
认定条件和注意事项见校务网。
三、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 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逾期不补。系统开放时间限制在10月8日至10月26日。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点设在学校人事处,安排在10月27日至11月10日之间每个工作日进行。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测试(思政专业教师及辅导员统一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能力测试课程须与申请人申报的任教学科相一致。相关工作另行部署。
4.学校召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并将会议审议结果报教育厅批准。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与现场确认均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操作,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不能通过本次认定。
2.近期不便进行体检的人员,可选择参加后续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本次体检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钱塘院区)完成,所需表格见附件4,体检费用自理。
3.进校后未承担理论课教学或教学时长达不到要求的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理论课教学不包含实践课)。教学工作时长的认定以教务系统为准。
4.任教学科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学科,点选系统中提供的二级学科。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相一致。
联系人:梅傲怡,电话:87676188,邮箱:meiaoyi@cjlu.edu.cn,现场确认地点:明德楼A405-1办公室。
人事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