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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2023年度社保基数调整补差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点击数:

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0号)(2023年12月14日印发),2023年社保月缴费基数封顶线调整为24060元,保底数调整为4462元。学校将在2024年1月工资中对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在原封顶线22311元/月以上、在原保底数3957元/月以下的人员进行基数调整,并补收2023年1-12月差额;启用杭州市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3年度基数,并与现执行的2022年度基数进行全年结算,多退少补。
  联系人:邹进军,电话:0571-86836037。

电话:+86-571-8767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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