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5部门《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61号,2024年10月11日印发)规定,2024年社保基数上限调整为24930元/月,下限调整为4812元/月。在前述规定公布前,暂执行的是2023年的上限和下限标准。(2023年分别为24060元/月、4462元/月)
学校将对2024年社保缴费工资在24060元/月以上、在4812元/月以下的人员,按照新公布的上限和下限进行基数调整(追溯至今年1月份),并结算补收1-11月个人部分的差额,本次调整体现在2024年12月工资中。不在前述范围的人员不涉及调整。
联系人:邹进军,电话:0571-86836037。
人事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