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学校决定启用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线上申请流程。教职工可在校务网办事大厅办理,办理路径为:校务网→办事大厅→人事处(教工部)→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含证件换发)。相关事宜提醒如下:
1.教职工在申请前务必查阅《中国计量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相关要求。
2.因私出国(境)时间要求:探亲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旅游必须安排在寒暑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违规出国(境)处理相关规定摘要:
(1)教职工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且涉及工作日,一律按旷工处理。其中,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学校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处理参照附件2《中国计量大学教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执行。
(2)涉及违规情况的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行政处分;
(3)对出国(境)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批评、教育以及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关于申请变更行程:教职工需按照申请获批时间合理安排行程,如因特殊原因行程有变动,务必在原申请回国日期之前在流程中申请变更,且只能变更一次。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梅傲怡、黄维,联系电话:0571-87676188。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附件2:《中国计量大学教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
附件3: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线上申请指南
人事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