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书育人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称号的在职教师和在浙“两院”院士中推荐。
(二)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教育家精神”,自觉恪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教书育人成果卓著,为浙江省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具体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能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崇高风范,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和广泛认可。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符合新时代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追求“轻负高质”,贯彻“双减”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守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探索教育创新,在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4.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高价值或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二、评选和推荐名额
全省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15名;我校可推荐名额1名,原则上为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
三、评选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多形式向广大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强调公认度、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坚持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将最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并出具思想政治鉴定,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申报人登录“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s://jiaoshi.zjedu.gov.cn/selfservice/index)进行在线申报,于4月18日前将《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表》(系统导出)和《思想政治鉴定意见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上报人事处。
联系人:方丹琪,电话:87676314,邮箱:fangdanqi@cjlu.edu.cn,地址:明德南楼410办公室。
人事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