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博士后两创融合系列对接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5〕47号)要求,经研究建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库,现就推荐大赛评审专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点征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及其他交叉学科领域的行业专家、企业管理专家、创投孵化专家、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等有关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完成评审工作;
3.熟悉创新创业领域政策法规,具备丰富的科研、产业或投资评审经验;
4.无科研失信等情况,能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
(二)专业条件
1.行业专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领域内有高水平学术造诣,并至少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①近5年以通讯/第一作者在 JCR Q1期刊或CCF A类会议发表论文≥3篇;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 ③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权威学会会士称号(如IEEE Fellow); ④近3年有国际会议特邀报告或学术任职,具备技术转化、标准制定等产学研成果。
2.企业管理专家:科技型企业家或科技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3.创投孵化专家:需从事创投孵化工作5年以上,熟悉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成功的投资案例或主导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
4.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资格,熟悉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合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法律实务或知识产权工作5年以上,主导或参与过重大科技项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制定等工作。
三、推荐材料
1.《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推荐表》,附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
2.《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汇总表需加盖学院章。
以上材料纸质一份,电子版发邮箱fangdanqi@cjlu.edu.cn,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推荐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专家推荐、信息录入和审核把关,确保专家信息完整、真实、高效。
(二)本次推荐的评审专家将纳入“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库”,并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至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专家库。浙江省赛、大赛全国复赛、总决赛评审专家主要从专家库中抽取。
(三)推荐的评审专家如受邀参加评审,需服从大赛组委会有关安排,不得无故放弃。
(四)评审工作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
联系人:方丹琪,电话:87676314,地址:明德南楼410办公室。
人事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