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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推荐材料工业领域专家智库成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材料工业领域专家智库,进一步支撑我省新材料产业和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现征集一批技术专家和财务金融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能够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省级以上人才高层次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无违规失信和违法违纪行为。
      (四)技术专家应具有高超的技术水平,熟悉石化化工相关行业发展或新材料细分领域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技术变革趋势,具有一定科研或实践经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获得高级工程师等工程技术或研究类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同等专业水平;入选国家或省部级人才计划的;入选国家或省卓越工程师的。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重点企业技术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科带头人优先。
      (五)财务金融专家应具有省级以上产业项目论证、评审经验,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获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财务类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同等专业水平;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在银行、证券、保险、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工作职责和义务
      (一)专家享有以下权利:了解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目的和相关信息;不受干预独立发表意见,当专家个人意见与专家组意见发生分歧时,专家可形成个人书面意见,有权不在专家组意见上签字;根据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劳务报酬;拒绝参加自己不熟悉的专业技术领域的评审(咨询)等活动;抵制和检举评审(咨询)等活动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应履行以下义务:按时参加委派任务并提供服务,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相应责任;公正履职,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评审(咨询)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项目评审(咨询)的内容、过程、结果,以及其他评审(咨询)主办方要求不宜公开的事宜;主动申请回避本办法第十六条中有利害关系的评审(咨询)活动;本人专业能力不能胜任时,主动提出退出评审(咨询)活动;应如实提供本人所需提交的信息及相关支撑材料,并在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主动更新个人信息;遵守评审(咨询)等活动要求的其他工作纪律。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组织专家填写《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纸质版请于9月19日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邮箱fangdanqi@cjlu.edu.cn。
      2.人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各有关单位。
      3.各单位通知合格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经信厅专家库管理系统(https://zjk.jxt.zj.gov.cn)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盖章版《申请表》。
      联系人:方丹琪, 电话:87676314,地址:明德南楼410办公室。

人事处
2025年9月15日


电话:+86-571-8767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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