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师〔2019〕90号)要求,“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培养满5年进行终期考核,现就开展首批培养对象终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首批“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终期考核强调实际成果的产出,培养人员根据培养计划(《“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协议书》)完成培养期总体目标或全部量化指标方为合格。
三、相关要求
1.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终期考核表》(校务网附件1),已提前终期考核合格人员无需填表。
2.请各相关学院切实履行人才培养第一主体职责,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于9月15日前将《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终期考核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报人事处。
联系人:夏继东,电话:86836038,邮箱:xiajidong@cjlu.edu.cn,地址:明德南410办公室。
人事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