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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1.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申报,学校合计可推荐名额1个。

2.推荐要求。省巾帼建功标兵中,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厅级的负责人不参与推荐。处级干部推荐比例不得超过10%,妇联系统干部推荐比例不得超过10%;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中,相当于厅级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不参加推荐,妇联系统的推荐比例不超过15%,处级单位比例不超过10%。推荐名额要向基层一线和各类新兴领域中的优秀妇女、优秀妇女团体倾斜。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推荐,并对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严格审核,认真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于1月13日前交人事处。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联系人:张丽媛,电话:87676314,邮箱:zlio@cjlu.edu.cn,地址:明德楼A410办公室。

人事处

2020年1月8日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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