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人社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1号)转发,请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于2013年3月23日前报人事处,申报材料须在单位内部进行为期1周的全信息公示,并于2013年3月30日前报送省人力社保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王瑜,联系电话:868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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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3-3-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3〕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
按照《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 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
4. 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按照文件要求,2013年将遴选产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00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00名。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候选人质量,请各地区各部门在人选推荐工作中严格把关、确保质量,适当控制数量。
1. 申报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中科院报送候选人不超过100名,解放军不超过50名,省市和其他单位报送候选人不超过15名。
2. 遴选推荐“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中科院报送候选人不超过50名,解放军不超过30名,省市和其他单位报送候选人不超过10名。
(二)选拔程序。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干部)部门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根据基层推荐情况,各地区、各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入选名单,报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
四、加强对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动态跟踪。按照文件加强考核管理、动态跟踪和联系服务等要求,各地、各部门在选拔推荐新人选的同时,要加强对老人选的动态跟踪和信息核查,及时跟踪了解本地区、部门、本单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流动情况、学术技术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数据库信息,为做好国家级人选联系服务等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五、报送材料。请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情况和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信息核查情况,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二)相关表格。(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1份。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
(三)数据库文件。(1)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候选人数据包;(2)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3)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国家级人选信息核查数据包。此三个数据包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
由于遴选任务时间紧迫,请各单位严格时限要求,过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