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A类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类别、资助标准、推荐名额与推荐范围
(一)推荐类别、资助标准与接受访学导师。
A类访问学者: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学校予以配套。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由教育部将资助经费拨付给接受学校。参访导师仅限于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目录中所列导师。
访问学者请登陆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net.cn)下载查询2013—2014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
(二)推荐名额。
申报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A类)仅限本科高校,每校限推1名。
三、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A类访问学者返校一年后,选派学校将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填写意见。今年教育厅厅将对2011年度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进行考核。
请有关部门将A类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于4月14日前上报,联系地址:行政南楼408,联系电话:86836038。
相关附件请到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师队伍”栏或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下载。
人事处
201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