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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开展2014年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4〕2号)精神,现就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151人才培养期满综合考评

(一)考评对象

2009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2009年后已从第三层次选拔为第一、二层次、调离浙江省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此次考评范围。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考评主要内容是: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4个方面。考评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和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

(三)考评程序

考评工作按照个人总结、所在单位评价、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评对象填写《2014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附件2),各二级学院进行评价,填写评价意见;

2.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3.符合综合考评要求的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浙江省151人才证书”。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将《2014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每人1份)纸质材料于4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rsc@cjlu.edu.cn

二、省151人才培养成果统计

(一)统计对象和内容

2012年(含)之前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所有培养人员,自入选工程至今所做出的主要业绩成果。

(二)工作要求

1.2011年、2012年入选的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附件3),各二级学院整理汇总本单位数据。

2.2010年(含)之前入选的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附件4),各二级学院整理汇总本单位数据。获得“151人才择优资助”的培养人员须填写“151人才培养人员个人成长典型事迹材料”,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特别优秀的151人才(重点资助人员、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情况简要总结“151人才培养人员个人成长典型事迹”材料。

(三)报送材料

1.《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附件3)及《学院汇总表》;

2.《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附件4)及《学院汇总表》

3.请各学院将上述材料的纸质于4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发至rsc@cjlu.edu.cn

电话:86836038 联系人:张传亮

附件材料.rar

人事处

2014-3-25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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