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各位教师:
浙江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实施的“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于4月6日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录取。2015年全省计划选派150人,其中理工农医类80人,人文社科类70人。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分为: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及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重点选派的学科专业:本科院校,理工类优先考虑涉海类学科专业、信息、机械工程、生物、化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林业、高端装备制造、环境科学、医药卫生、计算机科学、食品科学等专业;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外语类、教育类、经济类、企业管理等专业。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额承担。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
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可以申报该项目。
三、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申请人在4月6日―4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请注意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附件2)。特别提示:原已注册过账号的人员需要重新注册账号。
2、准备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成功后,按照《准备材料说明》(附件3)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其中《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第3栏下单位负责人签名为学院负责人,单位公章为学院公章,第2栏的推荐意见可自行起草,手写或粘贴,粘贴的盖骑缝章,其他项目不必填写。
3、将经学院审核、推荐的纸质材料提交学校人事处审核整理。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申报系统生成)、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无格式要求)、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人事处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学院**人申报2015地方合作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4、由于人事处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需要一定时间,申请者请于4月16日前完成上述所有工作。
5、省教育厅外事处联系人陈璐,电话:0571―88008896,邮箱:lavenderchan2003@aliyun.com。
校人事处联系人:邹进军,电话:0571-86836038,邮箱:zoujinjun@cjlu.edu.cn
6、相关链接:http://www.zjedu.gov.cn/news/142604101552879056.html;http://apply.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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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