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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选派2015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批在国际、国内学术和技术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我省今年将继续选派“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到国外进修和开展合作研究。现将有关选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2011年后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二)外语水平达下列标准之一:

1.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120分;

2.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

3.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二、选派程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学院、部门(单位)推荐,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

(二)由学校审核推荐,并报省外国专家局。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综合评议,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一式3份,需A4纸打印,见附件1)。

(二)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可自行联系进修单位,进修学科和项目选择要有针对性。出国进修期限为3至6个月。

五、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由省财政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标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财政[2010]286号)(参加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出国进修人员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出国进修协议书,明确承诺按期回校服务,并办理公证。

(二)申报材料于3月25日前交人事处邹进军老师(明德南楼408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oujinjun@cjlu.edu.cn。联系电话:86836038 。

附件1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2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pdf

人事处

2015年3月18日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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