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高校访问学者(A类)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符合《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附件1)的选派条件。
2、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兼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项目介绍、推荐名额
1、项目介绍
国内访问学者(A类):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学校予以配套。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由教育部将资助经费拨付给接受学校。
参访导师仅限于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目录中所列导师(请查询网址:http://cce.whu.edu.cn/szpx/jinxiu/chaxun.asp)。
入选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填写有关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各高校选派的访问学者进行考核,并委托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省高校师资研究会进行交流检查。
2、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
三、申请材料
请各学院于5月12日前将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上报学校人事处。
学校将结合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联系人:邹进军,电话:86836038,邮箱:zoujinjun@cjlu.edu.cn,地址:明德南楼408室。
附件1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doc
附件2 访问学者推荐表(A类).doc
人事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