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校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5号)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对采集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工作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现将我校教职工养老保险基础信息数据核对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核对采集人员范围:
1.2015年9月30日在职的事业编制职工;
2.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9月30日间离职、退休、死亡等离开学校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数据核对采集方式:
学校提供采集自人事信息库的原始数据,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人员的信息核对和采集。
三、数据核对采集内容及说明:
1.具体采集指标项及核对说明详见附表一。
2.发现原信息有误或补充信息,根据附表一的说明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户籍信息须提供户口簿相关页面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的信息需提供参保证明,军转干部信息、出生日期的修改须查阅人事档案。
四、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完成核对和采集工作,核对后的内容需本人签名,返回相关的电子材料到fdh@cjlu.edu.cn,纸质材料盖所在单位公章,交人事处418办公室。
此次数据核对采集工作,事关教职工养老保险参保、退休等切身利益,为保障教职工顺利参保、退休教职工能顺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各单位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联系人:冯东红,联系电话:87676188(76188)
基础信息核对常见问题说明.doc
《在职人员基础信息表》相关指标项说明.doc
人事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