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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选派2016年度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翔宇计划”(量院〔2012〕8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学校资助2016年度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计划的选派,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发动,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定落实选派计划。

一、资助类别及期限

1、省“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基地”、省重点学科和省协同创新中心

各学院应根据学科建设任务及师资队伍实际情况,结合年度建设内容和目标,进行选派,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到人。原则上,省“重中之重”学科和省“人文社科基地”资助应不少于5人,省重点学科资助应不少于1人,省协同创新中心应不少于5人,资助期限不少于3个月。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根据教师培养计划选派出国(境)访学研修,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专业拟选派4人,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专业拟选派3人,承担雅思课程英语教师1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人员1人,资助期限为3-4个月。

二、资助导向

1、根据学校加强“双特”学科、专业和师资的要求,应优先资助教师到具有计量、标准、质量、检验检疫等特色的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特色研究课题组访学研修。

2、鼓励和优先资助无出国(境)访学研修三个月以上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三、申报要求

1、省“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基地”、省重点学科和省协同创新中心资助的访学研修,经学科(协同中心)选拔、所在学院同意,于2015年12月21日前报送申请材料(附件1、2、3)到人事处。

2、中外合作办学培养计划选派出国访学研修,专业教师经专业选拔、所在学院同意,英语教师和管理人员分别由外国语学院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选拔,将选拔情况说明、附件2、附件3于2015年12月21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邹进军,明德南楼408室,电话:87676314,E-mail:zoujinjun@cjlu.edu.cn

附件材料.rar

人事处 发展规划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11月19日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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