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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8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近5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合格,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其中:

1.理工类: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并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

2.人文社科类: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并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论文2篇。

学校鼓励和优先推荐符合学校发展特色和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访学申请;近3年内有赴国(境)外访学6个月及以上经历以及学历进修和访学计划未完成人员不得申请。

二、选派名额与资助额度

学校拟选派3名人选。

考核合格并能按期结题者,学校资助每人1万元培训费用。同时,入选者可申报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由省教育厅正式立项后学校予以1万元的立项经费资助。

三、选派程序

(一)申请人做好与接受导师的联系工作,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附件),高校访问学者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还包括国内其他高水平大学的的博士点学科导师、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硕士点学科导师。

(二)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并于6月3日前将《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及业绩支撑材料1份报人事处。

(三)学校将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师个人条件综合考虑,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有关说明

(一)合同管理,强化考核。学校与入选者在访学开始1个月内签订培养协议,其中考核任务要求如下:

1.理工类: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一级及以上论文1篇;

2.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CSSCI(不含扩展版)论文1篇。

(二)选派的访问学者通过教育厅结业考核和学校考核方能报销资助费用。

联系人:张丽媛,电话:87676314,邮箱:zlio@cjlu.edu.cn,地址:明德楼A410室。

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5月29日

电话:+86-571-8767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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