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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3号)精神,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力学)、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与环境、信息、人口健康I(生物与基础)、人口健康II(临床与药学)、资源、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制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遴选、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个。

四、材料报送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申报材料需一式15份,双面打印装订。

2.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附件3),一式1份.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附件2、3的电子版文件。

3.以上材料请于2012年6月20日报送人事处,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恕不受理。

附件1-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doc

附件3-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xls

人事处

2012-6-12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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