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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8    点击数: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推荐培养人选要向生物、新能源、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海洋新兴产业、核电关联产业等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人员,及列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人员倾斜。

二、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3年度全省共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学校对入选择优资助人选给予1∶1的经费配套。其余培养人员的经费不予资助。

我校本年度向教育厅的推荐名额为12名。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汇总至人事处,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申报人员进行评选后将材料报省教育厅。

(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业,分类组织专家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条件者,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三)经省联席会议确定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由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颁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证书》,并核拨相应资助。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表式见附件1,用A3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sc@cjlu.edu.cn)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2,用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sc@cjlu.edu.cn)2份,佐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20页);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真正把富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上述材料请于3月18日前报人事处(明德南楼408)。

联系人:张传亮 电话86836038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doc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人事处

2013-2-28

电话:+86-571-87676133
邮编: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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