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自2014年起,“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表彰项目将与其他表彰项目归并为省级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项目。为做好高校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职在编一线教师。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中层正职及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二)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经验丰富,育人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四)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育人效果好;
(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评选名额和推荐名额
高校共评选“浙江省优秀教师”100名。原则上按250名在职在编专任教师数(含独立学院)推荐一名候选人,实行差额推荐,并适当兼顾平衡的原则,全省推荐候选人为200名左右,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候选人5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0份;
(二)《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1份;
(三)《浙江省优秀教师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4份。
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上述(一)、(二)、(三)材料可先提交1份,待学校确定其为推荐候选人后再补齐所需份数。
联系人:林杰,联系电话:87676133,各学院推荐人员上述的电子材料请发邮箱:rsc@cjlu.edu.cn。
附件材料.rar
人事处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