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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406号)要求,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研修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三、研修方式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选择“高等教育”入口,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13844261535,李老师;13651366493,雷老师。完成学习后,本次研修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不超过6 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四、研修内容
   “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分为两个模块:一是“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已上线);二是其他专题课程,将于2023 年1月5 日上线。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安全问题的识别与防范、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
  2.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3.教师的心理健康。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调适,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其他专题课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理解把握通知要求,积极动员教师广泛参与,及时跟踪了解并系统总结寒假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3月1日前,将本单位研修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张丽媛, 电话:87676314,邮箱:
zlio@cjlu.edu.cn,地址:明德南楼410办公室。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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