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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围绕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业、现代商贸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服务业、文化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行业方向进行申报。 二、研修内容和形式 (一)研修内容 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省政府...
16 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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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明德学者”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学校修订出台了《中国计量大学“明德学者”岗位制度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中量大〔2023〕91号),现就开展2023年度“明德学者”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事业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2023年度达到“明德学者”岗位的资格条件。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在首聘期考核合格后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本人...
12 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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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协助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3〕9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增补新专家条件 二、推荐名额 无专业和人数限制 。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在1月14日前将《推荐专家一览表》(纸质一式1份和电子稿,内容应一致)报至人事处
11 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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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2023年度社保基数调整补差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0号)(2023年12月14日印发),2023年社保月缴费基数封顶线调整为24060元,保底数调整为4462元。学校将在2024年1月工资中对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在原封顶线22311元/月以上、在原保底数3957元/月以下的人员进行基数调整,并补收...
29 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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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纳入学校岗位管理(与学校签订合同)的教职工均应参加年度考核,辅导员的年度考核由学生处组织考核,教务员、教学秘书的年度考核由教务处组织考核。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具体见校网...
20 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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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国计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奖励暂行办法》开展2023年度“伯乐奖”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为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信息且举荐成功的单位。 二、其他 请各相关学院于12月13日前将《中国计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 联系人:谢婷婷,电...
08 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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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中期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师〔2019〕90号)要求,“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培养满3年进行中期评价,培养满5年进行终期考核,现就开展首批培养对象中期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首批入选“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人员。 二、评价内容 中期评...
05 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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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士专家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等顶尖人才在育才中的作用,引领带动高校青年人才成长成才,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科协、省社科联组织开展“院士专家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以下简称“结对培养计划”)选拔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我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实施“结对培养计划”,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人才自主培养力度,加快提升青年学术骨干的研究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
04 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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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2023年下半年转正定级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见习(实践)期满转正 进校前未参加过工作的人员,见习(实践)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所在单位提出考核鉴定意见后统一报人事处。相关表格:《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实践)期考核鉴定表》(附件1)。本专科毕业生见习期为12个月,硕士研究生实践期为6个月,博士研究生实践期为3个月。 进校前参加工作时间已超过见习(...
30 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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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组织“浙师大-上外”2024年寒假和春季出国英语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与上海外国语学院共同举办的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寒假和春季英语培训班招生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介绍 凡期末结业考试通过者颁发与全日制教育部公派生相同的结业证书和成绩单,此成绩可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所有项目的英语达标要求,有效期为两年。 二、培训安排 培训须完成总课时约320学时(以上外最后通知为准),分2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
20 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