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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促进我校博士后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计量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量大〔2024〕29号),拟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学校现设有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符合条件人员可根据从事专业选择学术方向相应的学科进行申报。 二、遴选条件 (一)具...
26 2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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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在线培训和上机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各位教师: 2024年春季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及上机考试定于2024年4-6月举行。考试由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分两轮进行,在本校西校区设置考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事宜 报名和学习事项详见附件1、2。 二、特别说明 1.对一次性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补考一次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报销报名费280元(不含补考费)。报名费报销事宜由人事处统一处理,自动...
26 2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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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校内非教学科研人员转岗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当前思政理论课教师队伍现状,经学校研究,现组织开展校内非教学科研人员转岗到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学校正式在编在岗非教学科研人员(不含现代科技学院) 二、岗位性质 岗位性质为专业技术岗,按转岗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确认专业技术等级。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岗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
23 2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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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选派第七批“特色师资”培养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部共建协议,进一步做好“特色师资”培养工作,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特色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量大〔2022〕30号),我校拟选派第七批优秀骨干教师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与评估中心等单位进修培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培养人员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重点向行业特色相关...
23 2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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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研修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研修方式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4/)进入“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并登录后,选择“立即...
07 2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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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引育工程入库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青年科技人才引育工程入库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前沿,瞄准“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攻关,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领域(以下简称STEM专业领域),积极引进、主动发现一批富有科学家精神、创新能力强、敢闯“无人区”的青年科技拔尖人才。 二、...
29 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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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围绕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业、现代商贸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服务业、文化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行业方向进行申报。 二、研修内容和形式 (一)研修内容 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省政府...
16 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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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明德学者”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学校修订出台了《中国计量大学“明德学者”岗位制度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中量大〔2023〕91号),现就开展2023年度“明德学者”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事业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2023年度达到“明德学者”岗位的资格条件。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在首聘期考核合格后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本人...
12 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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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协助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3〕9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增补新专家条件 二、推荐名额 无专业和人数限制 。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在1月14日前将《推荐专家一览表》(纸质一式1份和电子稿,内容应一致)报至人事处
11 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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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2023年度社保基数调整补差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0号)(2023年12月14日印发),2023年社保月缴费基数封顶线调整为24060元,保底数调整为4462元。学校将在2024年1月工资中对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在原封顶线22311元/月以上、在原保底数3957元/月以下的人员进行基数调整,并补收...
29 2023-12